行政起诉状
原告:雷建炎,男,汉族,1949年出生,无党派人士,退休工程师,《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著作权人,家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601社区罗家冲小区,身份证号4302021949******35,联系电话13874124717。
被告(一):国家新闻出版署,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法定代表人:柳斌杰 ,新闻出版署署长。
被告(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法定代表人:李书磊,宣传部部长。
被告(三):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一号。联系电话0731-81128181。
法定代表人:卿立新,新闻出版局局长。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为经济学专著《论货币银行 股份资本》出示政治审查、学术鉴定的政府批文,颁发图书出版书号。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颠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侵犯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1911年11月,武昌首义革命军颁布《中华民国鄂州约法》规定:
第五条 人民一律平等。
第六条 人民自由言论著作刊行并集会结社。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1992年,原告将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提出的“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列为业余研究课题。从探索经济学、货币、股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术语的科学定义是什么起步,结合公司生产实践研究现代经济学百科全书《资本论》,研究人类社会货币发行史、股票发行史、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中国经济学发展史。日积月累出40余万字的《资本论》与中国经济学研究文选——《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
《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在《道德经》、《管子》、《赋税论》、《国富论》、《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等东西方文化经典基础上“继续前进”。发现经济学是经世济民的社会科学,古今中外没有名为马克思列宁的经济学家,“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纯粹指鹿为马;主张“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实行个人独裁制;消灭地主、资本家和商人”的俄国“专制魔王”列宁对古老东方经济学,英国、法国、德国现代经济学一窍不通;社会主义是人民一律平等,全面依法治国;共产主义是所有公司股票一元一股,通过银行公开出售,“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消灭无产阶级”,“消灭雇佣劳动制度”;经济规律无法抗拒,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富强中国,富强全人类。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与省内外众多出版单位皆告知:“《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学专著;属于重大选题;含有政治敏感内容;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政治审查、学术鉴定的批文,才能签订图书出版合同,进入出版社三审三校成为合法出版物。”
国务院2016年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修订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十一)涉及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时期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选题。
2025年3月,原告将《申请政治审查、学术鉴定及颁发图书出版书号的报告》及40余万字新书稿又一次挂号邮寄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国家新闻出版署。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除了告知“世界上有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管不了。我们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属于申报重大选题的书稿送交中共中央宣传部,由他们审批”,又告知“我们不是经济学方面专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编辑责任制度。我们可以审查、批复出版单位申报重大选题的书稿。不能审查、批复个人申报重大选题的书稿。找不到审查、批复个人申报重大选题书稿的法律依据。”
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置若罔闻。接待人员告知:“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我们无法给出书面批复。您可以走法律程序。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宪法、宪章、宪政皆源自博大精深的古老东方文化经典《管子》,寓意法律至高无上。政治是正确治理,不偏不倚,公平正义。
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一党独裁,遍地是灾。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引”、“以党治国以俄为师”的《出版管理条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没有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国家元首签名昭告天下实施。它们否定开天辟地宣告“人民一律平等”的武昌首义,跟复辟个人独裁制的中华革命党、俄罗斯共产党、苏联共产党一脉相承,是名副其实的非法出版物。
“法者,天下之仪也。”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判决被告为经济学专著《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出示政治审查、学术鉴定的政府批文,颁发图书出版书号。同时请求对侵犯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判决其非法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致
北京市 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
原告:雷建炎
2025 年 8 月 1 日
附:被告已经接收原告申请书及书稿的证明
2025-03-30 09:01:33
您的邮件已代收【单位收发室签收】,如有疑问请电联快递员【李红斌,电话:13875945259】。
2025-03-31 09:30:54
您的邮件已代收【单位收发室签收】,如有疑问请电联快递员【马红梅,电话:18519280880】。
【国家信访局】雷建炎同志:您好!您近日提交的信访事项已收悉,并转交最高人民法院。请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特此告知。国家信访局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