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行政起诉状
2025-03-17 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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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起诉状

原告:雷建屏,女,1954年出生,汉族,企业退休人员,家住永州市冷水滩区滨江锦苑社区,联系电话17774611518。

委托代理人:雷建炎,男,1949年出生,汉族,系雷建屏胞兄,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退休工程师,家住株洲市荷塘区601社区罗家冲村,联系电话13874124717。

被告: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6号潇湘大厦,联系电话0746-83218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100MB1A829672。

法定代表人:李畅。

被告: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东院),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84212333。

法定代表人:王晓萍部长。

被告:国务院财政部,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 编100820,联系电话010-68551114。

法定代表人:蓝佛安部长。

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25)湘1102行初57号《行政裁定书》,依法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按照企业退休职工毛忠友的实际缴费年限37年计算其遗属待遇。补发克扣的其遗属资金3437元/月x(37-9)月=99673元。

2、永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补发企业退休职工毛忠友的独生子女奖励金3475元/月x37月x5%=6 428元。

3、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非法无效。

事实和理由

冷水滩耐火材料厂退休职工毛忠友1967年5月参军入伍,计算工作年限,2004年正常退休。工作年限37年。2021年10月因病逝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资金,来自企业职工被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统一的计算标准,企业退休职工毛忠友的缴费年限是37年,遗属待遇计算发放月数应该为37个月。

“只生一个好,社会来养老。”《退休人员遗属待遇结算表》中有独生子女奖励金项目。但应发资金为0。这里存在故意克扣。应按照当年政府承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5%的奖励规定计算补发。

《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宣告“人民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大陆政府公务员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待遇统一按照40个月计算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提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这跟《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是无视人民一律平等、颠覆辛亥革命的无法无天。

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强调过:(人民)法无禁令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提出:“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至本办法施行前死亡参保人员的遗属尚未享受遗属待遇的,由各省妥善予以处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没有经国务院审议,没有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也没有报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它是个人独裁专制时代的产物,跟“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执政为民”、“全过程民主”、“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背道而驰。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判决其非法无效。

此致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      告:雷建屏

                            委托代理人:雷建炎

                                       2025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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